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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离婚在加拿大再婚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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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华译网公证处
近期,一位客户通过华译网咨询:她已在中国离婚,准备在安省与现任伴侣再婚。在申请结婚许可证(Marriage License)时,被要求提供国内的离婚公证书。但市政厅工作人员表示,仅有中文公证书还不够,必须提供“国际认证”。
客户留言表示不确定具体要办哪些手续。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安省圭尔夫(Guelph)市政厅进行核实,确认如下两项材料是必须的:
中国离婚公证书的认证翻译:
该文件需由具备资质的翻译人员进行英文翻译,并加盖翻译认证章,部分市政厅还要求提供宣誓翻译(Affidavit of Translation)。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 Letter):
此信需由安省注册律师撰写,说明客户在中国的离婚在安省法律下可以被承认,并符合再婚条件。
在确认具体要求后,华译网迅速协助客户完成了文件的翻译与认证,并联系专业律师起草了法律意见书。整个流程在客户无需亲自跑动的情况下完成,材料顺利提交至市政厅,客户也成功申请到了结婚许可证。
本案例体现了跨国婚姻在文件处理上的复杂性。华译网不仅提供高质量翻译服务,更能整合律师资源,为客户解决语言与法律双重障碍。如您也在加拿大面临类似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华译网。

20252617 法律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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