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
2、户籍证明(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即可)
①居民户口簿;
②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同时提供集体户籍首页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须加盖集体户籍存放单位印章)
③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④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3、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照片;
4、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原件(购买二手房须提供该房产证复印件或图片、扫描件)
5、购房发票的原件或定金收据的原件;
6、委托书文本;
7、其他可以证明委托人与委托事项相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
【注意事项】
- 委托书格式由委托人提供(需符合当地办事机构要求的委托书格式、内容,通常由委托人询问当地办事机构索要委托书格式电子版或询问委托事项具体内容);
- 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受托人可以不用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