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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

【概念】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赠与、接受赠与或订立赠与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所需材料】

一、(自然人申办)赠与

  1.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身份证)

  2.户籍证明

(1)居民户口簿;

(2)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同时提供集体户籍首页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须加盖集体户籍存放单位印章);

(3)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4)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3.受赠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如有婚史,请提供相关婚姻关系证明

5.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原件

6.赠与人与受赠人系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二、(自然人申办)受赠

  1.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身份证)

   2.户籍证明

(1)居民户口簿;

(2)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同时提供集体户籍首页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须加盖集体户籍存放单位印章);

3.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原件;

4.经公证的赠与书原件,或者其他含有赠与意思表示的文书原件;

5.赠与人与受赠人系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三、赠与合同

  1.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身份证)

  2.户籍证明;

(1)居民户口簿;

(2)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同时提供集体户籍首页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须加盖集体户籍存放单位印章);

3.被赠与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原件;

4.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受赠的事项,还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接受赠与的文件: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原件;

5.赠与书、受赠书原件或赠与合同;

6.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需共有人持身份证明到公证处表示一致同意;

【注意事项】

1.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自愿赠送他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将其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赠与人、受赠人可以分别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示范性文本

赠与合同模板、文本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修改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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