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离婚证书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离婚证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上一篇: 录取新生名册公证
下一篇: 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