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林瑶(化名),中国广东中山市居民,长期在中国境内生活。其原持有的旧版中国护照已过期,新护照号码与旧护照不同。由于办理加拿大留学及海外资产公证事宜,需要出具一份证明新旧护照与中国身份证为同一人(Certificate of Identity / Same Person Declaration)的文件,并完成加拿大海牙认证(Apostille),以便国际使用。
林瑶因身在国内,无法亲自前往加拿大办理。她通过正规渠道委托加拿大持牌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远程办理同一人声明认证。办理材料包括:
旧版中国护照复印件;
新版中国护照复印件;
中国身份证复印件(签发地:广东省中山市);
当事人签署的英文声明信,明确三证属同一人,姓名拼音一致,身份证号码与出生日期相符。
公证律师对上述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后,出具英文版《同一人声明书(Declaration of Identity)》并签字盖章。随后文件递交至安大略省政府文件认证处(Official Documents Services, ODS)进行海牙认证。ODS 审核签名与律师资质后,于当日加盖海牙认证章(Apostille Stamp),确认该声明在《海牙公约》成员国可直接生效。
整个办理流程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成品于当天装订封章,并通过顺丰国际快递寄往中国中山。当事人于第5天顺利签收,认证文件包括:
公证律师出具的《同一人声明书》原件;
附有安省政府Apostille章的认证页;
全套文件加盖钢印并封签。
林瑶在收到文件后,对办理速度与文件质量表示非常满意。该文件被中国公证处及海外使领馆认可,用于加拿大及其他海牙成员国的留学、投资与身份核查手续,均可直接使用,无需额外领事认证。
本案体现了**“中国速度 + 加拿大效率”**的跨国协作成果。通过远程委托、合法公证、加急认证与国际快递的高效衔接,使申请人在境外无需亲临,即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国际认证需求。这一案例为中国居民办理海外同一人认证提供了可复制的范例。
20254443 海牙认证样本 声明书 同一人 摘要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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