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女士早年在国内出生、上学、工作,后来注销内地户口,移居香港,目前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多年以后,在处理国内事务时发现一个现实问题:
内地身份证上的姓名与香港身份证上的英文姓名并不完全一致,相关部门无法直接确认是同一人。
在这种情况下,仅口头说明或自行出具说明都不具备效力,必须通过一份**“同一人声明书”**,并完成境外公证及海牙认证。
文件本身写了什么?
这份声明书并不复杂,但信息非常“硬核”,主要围绕三点展开:
说明当事人在内地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包括出生地、父母信息等;
说明注销内地户口、移居香港的时间节点及现持证件情况;
明确声明:
大陆身份证与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均系本人合法身份文件,指向同一自然人。
声明书正文使用中文撰写,逻辑清晰,完全是站在国内窗口审核的视角来设计内容,而不是“翻译腔”。
办理过程中,真正关键的是什么?
很多人会以为难点在“海牙认证”,但实际上,真正关键的是前一步——律师公证是否严谨。
本案中,当事人需在加拿大当面签署声明书,由执业律师确认以下事实:
声明人为本人到场;
声明内容由本人确认;
签名真实有效。
只有在这一基础上,安省政府出具的 Apostille 才具有完整效力。否则,即便贴了海牙认证,国内窗口依然可能不认可。
整体周期如何?
这类声明文件在内容确认无误的前提下,办理速度非常快:
律师公证:当日完成
海牙认证:1–2 个工作日
成品可直接用于国内,无需再走使领馆认证
对于急需回国处理事务的人来说,这类文件非常友好。
20254699 海牙认证样本 中港身份证同一人声明书 pdf
加拿大海牙认证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