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为已移民加拿大的华人女性,长期居住在安大略省。其国内名下仍有不动产,因后续涉及房产处置及相关权属审查,国内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一份关于婚姻状态及移民国外情况的声明书,并明确该声明需为境外出具文件,须完成**海牙认证(Apostille)**后方可使用。
在咨询过程中,当事人重点关注两个问题:
一是声明内容是否可以直接使用中文;
二是该类声明是否需要再做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文件内容说明:
本案所涉文件为一份个人声明书,核心内容包括:
声明人基本身份信息(化名);
与配偶的婚姻关系成立时间;
已移民加拿大并长期在境外居住的事实说明;
声明内容用于中国境内房产相关事务;
声明人本人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
声明书正文为中文文本,更符合国内房产管理部门的实际使用习惯。
办理流程:
当事人确认声明书文本内容;
在加拿大安省由执业律师完成当面签署及公证;
公证文件递交安省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海牙认证;
取得完整 Apostille 成品文件。
成品文件结构清晰,通常包括:律师公证页、政府海牙认证页及声明书正文。
办理时间:
本案从完成律师公证到取得海牙认证,整体用时约 1–2 个工作日,效率较高,适合配合国内房产手续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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