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当事人为加拿大籍人士,长期居住在加拿大。其直系亲属在中国去世,生前已依法订立遗嘱,并在国内完成公证。因当事人身在海外,无法亲自回国参与继承程序,国内公证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其出具一份确认遗嘱内容及继承人身份的声明书,以继续办理遗产继承相关手续。
当事人通过远程方式联系到我们,咨询确认:
外国继承人是否可以在加拿大签署确认遗嘱的声明书;
该声明书是否需要办理海牙认证;
是否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并寄回国内使用。
在详细核实文件用途后,我们明确告知:
外国继承人出具的遗嘱确认声明书,属于在加拿大形成、需在中国使用的法律文件,必须完成公证及加拿大海牙认证,国内相关部门方可直接采信。
在确认方案后,我们协助当事人完成了以下流程:
首先根据国内公证处和继承程序的要求,起草中文《确认遗嘱声明书》,明确声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遗嘱的真实性及本人对遗嘱内容的确认意见;
随后安排当事人在加拿大本地公证人面前完成签署;
文件当日递交安省主管部门办理海牙认证。
本案时间紧、用途明确,我们采用加急处理方式,公证与海牙认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完成后,第一时间将成品文件通过国际快递寄往中国,确保不影响国内继承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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