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2 月初,我们接到一位来自 浙江杭州 的当事人——化名 林雅钰 的咨询。她十多年前曾在加拿大 BC 省温哥华登记结婚,随后在当地办理了离婚判决。如今打算在国内办理再婚登记,民政局明确要求:必须提交离婚判决书的中文翻译件,并完成加拿大全套海牙认证(Apostille)。
林女士手中只有英文版 Final Order(加拿大最高法院家庭法终审判决)。文件内容包括双方姓名、离婚生效日期、承办法官签名等信息(如文件中法官及书记官签字页)。但国内部门不接受英文材料,且必须提供翻译公证与海牙认证一并出具。
一、文件翻译 + 宣誓公证(AFFIDAVIT)
我们安排了多伦多专业翻译员对判决书逐页翻译。
翻译完成后,由翻译员在宣誓页中郑重声明:
“本人精通中英文,已将所附文件完整翻译为中文,内容准确无误。”
(宣誓文本中确实包含翻译员签名与公证人签章)
随后公证员确认翻译声明属实,在右下角签字盖章,确立翻译件的法律效力。
二、办理安省海牙认证 Apostille(替代原“双认证”)
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起,中国与加拿大正式互认海牙认证。
因此本案不再需要“外交部 + 使领馆认证”,只要一份 Apostille 即可在国内使用。
我们将公证完成的文件递交至 安大略省政府官方文件服务处(Official Documents Services)。
认证封面内容包括:
认证国家:Canada
认证官姓名
公证人姓名(与翻译公证一致)
红色压印章、认证编号、签发城市(Toronto)等信息
这一页就是国内民政局最关键的“国际认证依据”。
20254525 海牙认证样本 BC法院离婚判决书 素材(1) pdf
加拿大海牙认证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