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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师资格证中英文公证加拿大永居PR申请

分类:官方博客 5

L先生(化名)为中国籍申请人,计划通过技术移民类别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PR)。在准备向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提交材料时,其移民顾问明确指出:申请人过往的教育与职业资质文件,尤其是与专业背景直接相关的资格证书,需要提供完整、准确的英文翻译件,并附合规的翻译宣誓及公证文件。
L先生持有一份较早年份签发的中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为中文版本,年代较久,版式为纸质证件,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资格类别、授予依据及发证机关公章。由于该文件将作为其专业背景与工作能力的重要佐证材料,翻译与公证的合规性显得尤为关键。
客户需求与难点
本案的核心要求并不仅是“翻译成英文”,而是需要满足IRCC对非英语文件的完整合规要求,包括:
翻译内容需与原文逐条对应、无遗漏;
涉及中国法律法规名称、资格称谓及官方机构名称,需采用加拿大移民体系中可接受、常见的英文表述;
翻译件需附翻译宣誓(Affidavit),并由安省执业公证人完成宣誓与签章;
原件复印件需进行真实性公证(Certified True Copy),以避免因文件形式问题引发补件或质疑。
处理过程
在收到原件扫描件后,首先对证书内容进行了结构化梳理,将个人信息、资格类型、授予依据、发证机关及日期分别对应翻译。对于证书中涉及的中国法律名称及行政机构,采用直译结合说明的方式,确保英文读者(移民官)能够清晰理解其法律属性与权威性。
翻译完成后,出具标准格式的译员宣誓书,明确译员具备中英文双语能力,并确认译文为对原文件的完整、准确翻译。随后,由安大略省执业律师兼公证人完成宣誓见证,并对中文原件复印件出具“Certified True Copy”认证。
结果与反馈
整套翻译公证文件按IRCC常见审核标准整理后,交付客户及其移民顾问使用。文件结构清晰、用语规范,满足加拿大移民申请中对“非官方语言文件”的全部形式要求。客户反馈,该材料在递交PR申请时未被要求补件,也未收到关于翻译或公证有效性的任何质疑。

20262008 材料1-4 翻译公证样本 大学教授资格证书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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