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证书是指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规定的义务,债权人向原公证机构要求出具的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凭证。
执行证书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债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债权人委托他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2、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3、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凭证,债务人是否按债权文书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证据材料,债务人违约证明;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按照债权文书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凭证;办理抵押登记、质押登记取得的相关抵押权、质权凭证;
4、请求办理执行证书的书面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