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书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驾驶证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正本(正、反面)、副页;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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