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收费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住院收费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的真实性或其他文本与原本相互间的内容相一致予以证明的活动。
住院收费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2、住院收费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
3、如非申请人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