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活动。
申办国籍公证,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需本人亲自办理,具体要求以现场公证员为准。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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