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4、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手写委托书(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本人签名,原件或传真件均可)。
5、《出生医学证明》(如果《出生医学证明》内容缺项,可能影响使用效力,事先应向公证书使用机构咨询意见。《出生医学证明》有内容涂改、填写字迹不一致不予受理)。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