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境外公司注册、公司股东信息登记、银行开户、股东身份及居住地核验等事务时,有时需要提供股东的加拿大居住地址证明(Proof of Residential Address)。加拿大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银行账单等,只要能够显示本人姓名及加拿大居住地址,通常可以作为常见的地址证明材料之一。
近期,我们办理了一份加拿大电费账单律师公证案例。当事人为加拿大某公司的股东,因办理公司相关事务,需要向有关机构证明其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因此提供了本人名下的安省电费账单作为居住地址证明。
本案提供的是加拿大 Alectra Utilities 出具的住宅电费账单。账单上显示了账户持有人姓名、加拿大地址、Service Location(服务地址)、账单日期、电费使用情况以及应缴金额等信息。从文件内容可以将特定人员与其加拿大住宅地址联系起来,因此可用于支持其加拿大居住地址证明。
办理时,当事人向加拿大律师/公证人出示电费账单原件,由律师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确认一致后,律师在复印件上加盖公证印章并签字,出具 True Copy Certification(真实副本核证)。
本案律师公证语为:
I certify that this is a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document.
即:
兹证明本文件为原件的真实副本。
经过律师核证以后,该电费账单公证件可以用于证明文件本身与出示的原件一致,并作为股东加拿大居住地址的证明材料提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律师的 True Copy 公证主要证明“复印件与所核验的原件相符”,并不等同于律师对账单记载的所有事实作出独立调查或保证。

加拿大海牙认证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