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在民事活动中的单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终止委托声明书是指委托人终止对受托人的授权所作出的声明。
终止委托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声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拟终止的委托书原件;
3、声明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4、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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