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人婚姻状况证明。①已婚,提供结婚证。②离婚,提供离婚证明。④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是为了证明委托人处分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委托人是否有权独立处分该财产。委托人要如实按公证员要求提供。
5、委托书草稿及电子稿。
6、购买一手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及定金收据;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所购房产产权证复印件及定金收据。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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